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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學生在校作息規定

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107.01.24 校務會議通過

110.08.27 校務會議通過

  •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頒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之規定及 105 年 12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42381 號函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訂定「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高中部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衡酌其成長生理需求,以健全身心發展、強調主動學習、提升學習品質為目的,並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學校安全等因素訂定本要點。
  • 依總綱之規定,學習節數每週三十五節,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例如:早修、朝會、午餐、午休、環境清掃/維護等規劃如下:
    • 環境清掃/維護:
      • 09:50-10:10學生依照班級掃區工作分配,確實進行內、外掃區環境清掃工作。
      • 12:00~12:30 各班級視掃區狀況進行環境維護。
      • 16:00~16:10 各班級視掃區狀況進行環境維護。
    • 週會 (每月一次):星期五 13:10-14:00 為高三學生週會時間,星期五 14:10-15:00 為高一、二學生週會時間。

    • 午餐:12:00-12:30
    • 午休:12:30-13:00依寧靜午休原則,除經申請核准之活動外,全體同學應於教室內安靜休息。
    • 環境維護、中午用餐與午休時間,不開放操場與活動中心。
  • 學生每日在校作息時間詳如下表,如因班級經營、課後社團活動、代表隊培 (集) 訓、學校重要活動、學生課業輔導、晚自習或其他特殊需求,在學生安全無虞前提下,得調整部分上、放學時間。
  • 為維護學生校園安全,學生請避免於上午7時前到校、下午18時離校,本校值勤人員將依規定時間進行校園淨空,依規定申請留校、晚自習等學生,請準時於特定地點就位。
  • 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基於維護學生在校安全,並視學生學習情節,採取適當之正向輔導管教措施。
  •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時間/星期
08:00~08:5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08:50~09:0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09:00~09:5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09:50~10:10 環境清掃 環境清掃 環境清掃 環境清掃 環境清掃
10:10-11: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1:00~11: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1:10~12: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2:00~12:30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午餐/環境維護
12:30~13:00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13:00~13:10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學習預備
13:10~14: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高三週會
14:00~14: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3:10~14: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高一、高二週會
15:00~15: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5:10~16: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6:00~16:10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環境維護
16:10~17:00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
課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 (集) 訓/
學校重要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
課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 (集) 訓/
學校重要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
課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 (集) 訓/
學校重要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
課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 (集) 訓/
學校重要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
課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 (集) 訓/
學校重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