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課綱高中畢業條件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二十七 條 學生學習評量結果,依下列規定處理: 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修業期滿,符合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修業期滿,修畢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普通班畢業學分條件 普通班畢業學分條件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普通班.pdf894.3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普通班.pdf 資優班畢業學分條件 資優班畢業學分條件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資優班.pdf953.3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資優班.pdf 108 課綱畢業學分條件彙整說明 108 課綱畢業學分條件彙整說明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08課綱畢業學分條件彙整說明.pdf90.4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08課綱畢業學分條件彙整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