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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學生應遵守事項:(關係自身安全,請務必詳細閱讀!!)

  • 非在實驗時間,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實驗室。
  • 實驗室內應聽從教師及管理人員之指導。
  • 實驗室內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取用實驗儀器。
  • 實驗室內所放置物品不得擅自移動。
  • 實驗室內裝置非經管理人員或教師協助不得擅自動用。
  • 依教師指示妥善處理實驗廢棄物
  • 離開實驗室前,應主動清潔及歸位使用過之器材、儀器、桌椅,關閉門窗和電源,等教師檢視後才可離開。
  • 違犯上項規則者依校規懲處。

需要下班後假日需使用科學館人員務必詳閱使用要點:

詳細閱讀以上檔案後,請於三天前填寫,假日使用科學館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