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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場地申請表

設備組公告 缺點登記說明

缺點累積5次,送交1支警告

登記缺點事由:

  • 逾期歸還器材達三日以上,缺點 1 次
  • 器材 (含專科教室內之物品,如:坐椅扶手.桌板…)毀損,缺點 1 次
  • 器材 (含專科教室內之物品) 惡意毀損,缺點 5 次並賠償
  • 器材配件遺失 (如:筆電內之 RGB 線、滑鼠、電源線…),缺點 2 次並視情況賠償
  • 專科教室記錄本未填寫或逾期歸還,缺點 1 次
  • 專科教室無妥善整理善後 (如:遺留垃圾、器材電源或門窗未關妥),缺點 1 次
  • 專科教室內之器材毀損,缺點 2 次並視情況賠償
  • 專科教室借用單未確實填寫即借用專科教室鑰匙,缺點 1 次
  • 借用實驗室器材或藥品,未填寫或未如實填寫借用單,缺點 1 次
  • 未經允許,任意開啟準備室或專科教室,缺點 3 次

100.02.14設備組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