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含依據110年11月5日北市教特字第1103099986號函修正之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重要變革:
- 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由學校實施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上述資優資格鑑定評量,依規定應實施標準化評量工具,且測驗結果可保留三年內有效;未達測驗通過標準者,二年內不得再重複施測。
- 跨教育階段之資優資格,須重新認定。
- 參加全民英檢、IELTS、TOEIC及托福電腦化測驗(TOEFL)需自行留意測驗時程,自費辦理報名(申請高中英文免修應備)。
- 本學期通過英文免修學生下學年度如欲續申請免修需先通過資優資格鑑定。
- 本校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修訂版請參閱附件。
- 表格填寫問題請參閱公告附件示例,或洽特教組。
一、申請時間:依學生學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及學生意願,由班級導師、任課老師或家長向學校推薦,本學期於2月24日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一)於上述時間內親自辦理報名並繳交相關資料(各類申請學生務必繳交學習計畫,說明學生於免修、加速,或準備跳級期間之學習計畫,含學習科目、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上課地點、學習課程調整、家庭支持等),逾時不候。
(二)因每項申請資格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三、申請資格:
(一)免修
- 具備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優資格或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欲申請高中英文免修者,除了前項學業成績需達申請標準之外,同時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成就測驗項目所涵蓋之全部分項測驗結果,達各年級通過標準之條件,始得申請:
測驗項目及通過標準
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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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FL-i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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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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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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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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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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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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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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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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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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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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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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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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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
815
S:7
W:8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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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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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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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110
|
90
|
90
|
中高級
|
90
|
90
|
80
|
80
|
高二英文
|
92
|
L&R:
880
S:8
W:9
|
6.5
|
通過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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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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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90
|
90
|
高三英文
|
100
|
L&R:
915
S:8
W:9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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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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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級
|
110
|
110
|
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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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TOEIC測驗及全民英檢之每一項目,皆須達到表列標準。
註2:以上標準化測驗採計時間為發證後3年內方為有效,請檢具成績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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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備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優資格或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 具備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優資格或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前一學期(或學年)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 具備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優資格或通過鑑輔會認定之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前一學期(或學年)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
備註:國七上或高一上學生申請學年學業成績證明,請洽前ㄧ教育階段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其餘年段學生申請學期或學年學業成績證明,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查詢。
備註:學生申請學期成績證明,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查詢。
四、申請程序及應備資料:
- 申請表及觀察推薦表(如附件1、附件2):以正楷填寫報名表。教師觀察紀錄–由推薦(或任課)教師填寫;家長觀察紀錄–由家長填寫;社會適應評量–由推薦(或導師、任課、輔導)教師填寫;特殊表現紀錄–由學生自填;教育安置與學習輔導構想—由家長會同導師、該科(學習領域)任課教師等填寫。
- 學習計畫(如附件3):說明學生於免修、加速,或準備跳級期間之學習計畫(含學習科目、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上課地點、學習課程調整、家庭支持等)。
- 資優資格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檢附通過鑑輔會鑑定之資優資格證明(鑑定文號佐證資料)或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相關資料。
- 學科(學習領域)成績紀錄:含學生之學科(學習領域)歷次學期成績資料。
- 學科(學習領域)成就測驗紀錄:含學生參加學校自選或自編學科(學習領域)成就測驗學科(學習領域)成就測驗之各項評量成績資料。
- 特殊表現紀錄:學生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之競賽或展覽活動獎狀,或學術研究機構長期輔導之該學科研習證書,或該學科獨立研究成果暨刊載於學術性刊物佐證資料。
以上報名表格可由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PS:實施計畫、申請表、填寫示例詳如附件。附件各表件示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