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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考試重要資訊】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防疫措施補充說明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5
公告內容

【考試重要資訊】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防疫措施補充說明,務必詳閱!

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12年3月9日發布之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112年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
故本甄試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1條規定暨教育部112年3月10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1253號函辦理,

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確診者,得參與考試,並由試務人員帶領至防疫試場應試。

僅「確診(中重症)尚在隔離治療期間」者不得應考學科或術科考試,此類考生倘依規定繳交由政府衛生單位核發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隔離證明文件,經甄試委員會審核,

確認其於所報考之類組別考試期間為受隔離治療之中重症確診者,得依「招收外加名額身心障礙學生甄審與錄取處理原則」,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名額為簡章公告之招生名額以外之外加名額。

考生及陪考人員相關應配合之防疫措施,請務必至本甄試網站-最新消息詳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 (112年3月10日公告版)。

※應試當日屬輕症或無症狀之確診者(快篩陽性),或有發燒或呼吸道不適等症狀,請於應試當日提早抵達考區,至試務辦公室或量溫查驗站說明身體狀況(攜帶快篩陽性照片),以利考區安排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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