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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費服務申請表「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349
公告內容

申請期間:第一學期自開學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第二學期自開學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請有意申請者於期限內備齊相關資料送教組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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