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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立各級學校護理師(士)請假代理人員進用 原則」為「臺北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護理人員短期請假代理人員進用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66
公告內容

主旨:修正「臺北市立各級學校護理師(士)請假代理人員進用 原則」為「臺北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護理人員短期請假代理人員進用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12年1月18日北市教人字第1123005157號函規定,本 局所屬市立各級學校護理師、護士短期請假代理人員計薪標準,自112年1月7日起調整為時薪新臺幣196元一案諒達。

    二、檢附修正「臺北市立各級學校護理師(士)請假代理人員 進用原則」為「臺北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護理人員短期 請假代理人員進用原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臺北市 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護理人員短期請假代理人員進用原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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