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20815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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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8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10 |
公告內容 |
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1、輕症或無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如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到校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用餐使用隔板直至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結束;另取消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校園傳染病通報」及「校安通報」規定。 2、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對象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另請學校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於知悉後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 3、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4、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5、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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