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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專區(請師長、同學踴躍參閱)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競賽與活動, 大直 Channel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626
公告內容
  • 計畫內涵: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訂定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

 

  • 計畫目的:

推動本校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本學期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防制校園詐騙」、「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交通安全宣導」、「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之宣導,提高校園友善環境。

透過113學年度第1學期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並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使教師能夠關心學生,以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 計畫時間:

友善校園週自114年2月11日(星期二)起至2月17日(星期一)止。

  • 年度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 

 

(一)、非法網站「創意私房」的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及譁然。據統計, 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樣態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 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案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學校應強化「避免成為兒少 性剝削共犯」、「兒童少年不得作為性的客體」、「不性化兒少之價值觀」等議題之教育宣導成效,積極引導學生「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建立正確的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同時增進教師、家長及社 區民眾對兒少性剝削防制議題的認識、相關法令規範之認知及瞭解相關求助管道,減少兒少性剝削憾事發生。

(二)、教育部業於113年3月14日函頒「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 內容包含法律依據、進行相關通報、校內防治保護及校外資源連結。如他人 或自己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時,得向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tw- ncii.win.org.tw/)線上申訴,或撥打私ME專線(02-66057373)申訴協助移 除影像;並可同時通報警方或向社政單位求助(113專線或「社會安全網-關 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線上諮詢)。

(三)、 依據本校特性訂定 113 學年度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校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四)、 本校之教學宣導與事件處理:
1. 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並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2. 實施內容應融入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為例,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19項議題,其中包含「性別平等」、「科技」、「資訊」等議題,落實各級學校之課程教學及宣導事項。
3. 老師引導學生共同參與「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網」網站之宣導教材,透過查詢該網站公告資訊或加入衛生福利部LINE官網下載最新防制文宣。
4. 本校依照教育局規定,運用「中小學素養與認知」網站中的教案落實資訊素養教育課程教學,鼓勵教師參加相關教案徵選,教導學生正確地使用數位科技的態度與技能,學會辨識數位資訊對網路資訊有著獨立思考且判斷的能力。
5. 教育宣導後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兒少事件時,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
6. 學校事件處理遇有疑涉犯罪情形時,主動協助學生尋求警察單位等公權力資源。

  • 重要宣導事項:

(交通安全宣導:

  1. 鼓勵學生參加機車駕駛訓練,提升危險感知能力:

學生對於道路駕駛危險感知不足,學校除利用情境式交通安全教育外,同時帶領學生認識校園周遭之高風險路段及路口;學生於事故後的自保能力可能較不足,導致事故受傷風險程度增加,另學生可能因各種原因必須騎車外出,可針對重點族群(大一生、打工學生)加強宣導。

  1. 宣導教育部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圖卡:

教育部製作上路就4要5不、微型電動二輪車規定比一比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注意事項等三張圖卡,並於112年10月13日於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交通安全專區公告,學校可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1. 機車或自行車安全教育:

為降低學生騎乘機車或自行車交通事故,培養交通規則認知與遵守行為、正確駕駛習慣、責任駕駛觀念、實際道路安全駕駛認知及應變能力,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含機車駕訓補助)」等政策,鼓勵學生踴躍參與,俾強化學生安駕觀念,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1. 機車課程模組:

運用教材結合課程或教育宣導時,分別就「機車知識」、「騎乘安全」及「日常檢查」等項,教育學生於擔任騎士之角色時,對機車各項功能的認知及若保養不當可能會造成的危險因子。

()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活化機制應從預防、應變及復原三面向著手:

1.預防:

  • 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各級學校每學期必須依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我檢核表進行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包括自我防護與保護、科技防衛及警監系統、門禁管理、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變、環境管理與設施、其他等八項應有當責作為)。
  • 進行校園安全演練:學校每學期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人為或天然災害演練,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處置。
  • 運用科技防衛-智慧安全校園:現已是資訊科技時代,已有部分學校運用資訊科技技術建置相關校安設備,所以建議各校應朝向此方向發展,以提升校安管理效能。
  • 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警、消、衛、社、民):學校平日即應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平日積極聯繫,至災害發生時才能整合校內外資源協處。
  • 設立專責發言人:學校設立專責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2.應變:

  • 校安事件分為八大類,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24小時>」、「一般校安事件<72小時>」及「緊急事件<2小時>」。
  • 進行校安通報,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校安事件發生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並於時限內完成通報不要隱匿。
  • 重大緊急必要事件立即聯繫校內外窗口及教育部校安中心協處:重大緊急校安事件時除聯繫校內外窗口,統合資源應變處理外,亦應同步電話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教育部校安中心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3.復原:整合校內外資原展開復原工作。

  • 硬體:全面檢視校園安全設施。
  • 人員心理健康:必要時,針對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尊重多元文化理念

1.臺灣原住民區分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16族。

2.原住民族各族有其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呈現多樣化且各具有其獨特性,藉由各類描寫藝術、音樂、舞蹈、歌謠、傳說、身體裝飾、織繡與木雕等藝術表現,傳遞其族群生活經驗、泛靈信仰與宇宙觀,呈現多元文化特色,使人感受其獨有的生活智慧與背後蘊藏的文化精神。

3.為正確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理念,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價值,國人應尊重與瞭解各族群多元歷史與文化,進而欣賞各族文化的豐富與美麗,以建立一個更為開放與多元之環境。

4.依據108年修正之「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的對象,從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所有國民。推動教育政策時,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提供學校教職員生多元文化與原住民族教育基本知能及專業成長。(相關宣導資源可參考教育部原力網- 資訊分享)

5.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的語言,也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但目前面臨急劇流失、亟待復振的困境,因此延續與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至為重要,且刻不容緩,加強宣導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制度係為加強族語之傳承,故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以保障其教育權,提升原住民族教育水準,達到文化保存的目標。(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擬「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的升學制度」之說明,可於教育部網站之「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綜合規劃司-資料下載」參閱)

(四)宣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

  1. 依據教育部為配合教師法第14、15及29條之規定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並於109年7月21日發布施行,第3條規定,「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2. 防制校園反霸凌最重要的關鍵,就是鼓勵學生於發現或是遭受校園霸凌時,一定要勇敢說出來,家長及老師才能針對問題進行協助與輔導,尤其是旁觀學生的協助亦能達到防制效果。因此,學校應向學生及家長宣導各項反映管道,如向導師、家長反映或向學校投訴信箱、本市投訴專線:1999、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本校防制校園霸凌信箱:dcsh183@dcsh.tp.edu.tw,或是向本校校安專線:(02)2533-7691反映。
  3. 期望藉由簡化專線電話號碼,能協助更多學生、家長諮詢校園霸凌疑義、反映校園霸凌情事,能給予有需要的學生、家長最及時的協助,更是鼓勵沉默的旁觀者,能成為弱勢的被霸凌者身邊最溫暖的支持力量,發揮正義感勇於挺身而出,透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將身旁的霸凌事件反映出來,以消弭校園霸凌行為。
  4. 教育部為綿密校園霸凌事件反映網絡,有效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給予民眾適切之協助與諮詢,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設立「反霸凌專線電話0800200885」,自111年8月30日起,將冗長之反霸凌專線電話號碼改為「1953四碼專線」(如附件1),以便於民眾記憶,即是及時讓有需要的當事人或發現之旁觀者,能立即反映尋求協助。

(五)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

  1. 學生輔導應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加強導師制度與知能,並透過四區輔諮中心與區內學校協力合作,使校園心理健康輔導體系更縝密。
  2. 為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輔導,幫助學生透過課程教學及活動參與等方式,覺察自身身心狀態,並協助相關人員(含導師、專業輔導人員等)提升專業知能、增加敏感度。教育部鼓勵並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校園心理健康促進方案,以協助大專校院提升校園心理輔導支持系統,進而強化大專校院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3. 身心調適假:如學生使用身心調適假,適時啟動關懷機制,運用全員輔導精神,並視其需求連結相關資源,如轉介心理諮商輔導、就學輔導、生活支持、經濟協助、資源諮詢、醫療轉介、法律扶助等各類專業服務。

(六)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

  1. 落實校園安全文化,依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訂「校園學生自傷三級預防工作計畫」,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強化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事件發生後之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並督導學校加強校園建物防墜安全檢查,減少危險因子、提高保護因子,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2. 依校內危機應變機制,設立24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校安通報、自殺防治通報及身亡事件處理流程演練;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3. 「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與懶人包已放置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Vz7v8Q),請結合相關會議及活動適時宣導「1 問(主動關懷、積極聆聽)、2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3轉介(資源轉介、持續關懷)」的守門人關懷知能。

 

(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1. 新型態新興毒品(大麻菸彈、墨西哥鼠尾草、咖啡包、糖果零食…等)逐漸在年輕族群間流行,此類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新興混合式毒品多為二種以上作用相似或相反的物質混合,對身體的危害不確定,確有相當高的致死率。為加強校園師生對新興毒品防制知能,請各級學校持續運用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並從生活技能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方面切入。(宣導教材已掛載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2. 配合友善校園週、生活教育及學校相關集會時間(新生訓練、校務會議、家長日、親師座談等),依教育局訂頒各學層「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動要項」,並結合教育局製發之笑氣防制(家長版及學生版)與PMMA(超級搖頭丸)EDM,實施有關笑氣危害、PMMA(超級搖頭丸)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教育宣導
  3. 依規定於每學期開學3週內經導師觀察後,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外,本校將「高關懷學生」等冊列人員及遭警查獲「學生違法案件通知書」、「勸導少年登記表」之學生,均需納入特定人員審查會議討論評估,並完成會議紀錄備查,本校業務承辦人(或指定專人)綜整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上線將檔案上傳「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http://newsnc.moe.edu.tw/)完成線傳審核作業,線上簽請校長核定,另有/無特定人員,均須完成線上審查核章程序。有關第4類人員並請檢附家長同意書送局備查。
  4. 依據「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於知悉有販賣毒品或遭檢警查獲販賣毒品行為,相關情資以密件函送教育局彙辦,另同步更新校園周邊巡查熱點及巡察方式,並副知教育局滾動修正熱點訊息,以維校園安全。
  5. 依據「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應以通報資料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報本市少年警察隊、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八)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

  1. 先行查詢相關資料,瞭解各種障礙類別之特殊性及其特殊需求,不一定要為所有障別準備資料,但有人需要時,即可提供服務。
  2. 瞭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其相關解釋(如第4號一般性意見)之規定,並瞭解不歧視、通用設計、無障礙(Accessible/可及)、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平權措施/差別待遇等內涵。
  3. 應有「身心障礙者是所有人之一部分」的觀念,因此,在規劃活動時,包括本計畫之宣導,如詐騙、交通安全、霸凌等,均應包括身心障礙者,亦可邀請障礙者共同參與。宣導或活動資訊可留有「無障礙聯絡資訊」,包括電話、傳真、Line等多元管道,以利各類障礙者諮詢(例如聽障者無法使用一般電話,而需要使用傳真或Line)。

(九)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行政院目前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參酌CEDAW一般性建議第19號第6段意旨),並分類為10類型,其中校園常見類型包括:

  1. 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惡意或未經同意而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個人私密資料。
  2. 網路性騷擾:
  • 未經同意逕將猥褻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資料傳送他人,如:傳送具露骨性意味之電子郵件或簡訊;於社群網站或網路聊天室發表不適宜或具侵略性挑逗言論等。
  • 對於他人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所定性騷擾行為。
    1. 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 對他人之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發表貶抑、侮辱、攻擊或威脅等仇恨言論。
      • 基於性別,對於他人之行為或遭遇,進行貶抑或訕笑,如:穿著性感、婚前性行為或遭受性騷擾等。
      • 鼓吹性別暴力。
    2. 勒索:以揭露他人性私密資料(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為手段,勒索、恐嚇或脅迫他人。

教育部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列入校安通報,倘發生相關事件,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與所列定義、類型及內涵,於24小時內辦理通報,並依法辦理調查及教育宣導。教育部已於111年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版本),並列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https://reurl.cc/MXEDKK),請廣為宣導,落實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五不四要」之原則。「五不」包括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四要」則包括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

(十)請各校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1. 賡續強化各級學校親師生與行政人員認識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管道並建立參與及溝通審議之機制,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融入課程及發展教材,營造落實人權保障、重視公民責任、相互尊重與包容之友善教育環境。
  2. 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學生基本法律知識及新興議題推動及宣導,落實中小學學生自治活動,如班會、自治市長等,強化民主法治觀念素養,並結合社會及民間相關資源,協助學校推動法治教育。
  3.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理念及地方/學校特色需求,融入品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透過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方式,積極結合學術單位、家長團體、民間團體及媒體網路等資源,以提升品德教育實施的深度與廣度,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專業謀生能力及多元軟實力,進而深耕臺灣品德文化。
  4. 將資訊素養與倫理教材融入相關課程或於親師生活動中多方運用,教導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要遵守網路禮儀、辨識短影音內容、留意個人資料保護、遠離網路沉迷及注意自己的隱私安全,提醒學生 以合理、負責及正向的方式使用網路,以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 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宣導資料已掛載於教育部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並請本校老師引導學生共同參與「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網路活動」(活動網址:https://isafeevent.moe.edu.tw/)。
  5. 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持續透過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五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十一)請各校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

  1. 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111年6月1日施行,第2條第2項第4款規定:「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以保護師生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
  2. 經教育部整合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之校園性騷擾防治事項,請依「行為辨識」、「人員適用」、「依法通報」及「調查保護」之處理機制及流程辦理(111年5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42353號函):
    • 事件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符合性平法第2條第7款規定,屬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應依法完成通報;續經依性平法申請調查或檢舉者,即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法調查處理、提供受教權等保護,並依法處置及提供輔導協助。另有跟蹤騷擾情形者,學校得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續由警察機關受理及調查。
    • 事件未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未符合性平法第2條第7款規定,或被害人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規定之特定人有關之人,仍應辦理相關通報;並請警察機關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及調查,由學校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 執行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輔導諮商支持。
  3. 請各校善用臺教學(三)字第1110049539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臺教學(三)字第1110054882號函檢送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及臺教學(三)字第1120002472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認識數位網路/妨害秘密等新型態跟蹤騷擾犯罪」宣導懶人包,向師生辦理多元方式宣導。
  4. 大專校院請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7日函送「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其內容包括安全維護、通報規定、法規適用,以及調查保護之四大面向,並建議由學生事務處為單一窗口,整合總務處、教務處、人事室、學生輔導單位,以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資源,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

(十二)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活動

  1. 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請配合辦理。
  2. 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3. 教育部鼓勵學校可自行配合校務活動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採鼓勵性質非強制規定),規劃議題及內容可廣納多元性別族群議題,如關注性少數、女性勞工權益等。

(十三)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

  1.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新增規定,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
  2. 因應近年發生之親密關係暴力事件,持續宣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及第8條有關「專業倫理」及「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之規定,並加強落實情感教育與情感衝突處理相關之宣導與個案諮商,以避免類此事件再發生。如發現疑似親密關係暴力事件,應立即完成校安通報(https://csrc.edu.tw/),以為教育局後續協助續處。
  3. 拒絕親密關係中情緒勒索式的互動方式,遇有情感困擾或人身安全的問題,應請及時向輔導處求助,由學校啟動輔導協助機制。

(十四)防制校園詐騙:

  1. 提醒學生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2. 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3. 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4. 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5. 家長及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https://165.npa.gov.tw/#/),或由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6. 近年透過警方及新聞媒體報導,因投資虛擬貨幣遭詐騙案件增多,有鑑於校園師生普遍對虛擬貨幣詐騙手段認知不足,為有效落實校園安全宣導作為,提升師生反詐騙意識,教育局製作防範網路詐騙宣導動畫「我被詐騙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XI24zzKmpI&t=32s),避免學生落入詐騙陷阱。
  7. 為預防學生淪為詐騙車手觸法,教育局製作「別傻了!車手不是去開車的!」宣導單張,已函發本校宣導運用(北市教軍字第10930581392號),同時提醒家長應多留意孩子交友狀況及異常行為或物品,預防淪為詐騙集團推手。

(十五)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

  1. 依據當前國際法律框架(含《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及其發展          趨勢,並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發布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          導綱要」,推動全面性教育 (ComprehensiveSexualityEducation, CSE)。
  2. 上開「全面性教育」之核心概念,包含1、關係(如家庭、友誼、親          密關係);2、價值觀、權力、文化與性(如性價值觀、人權、文化 與社會);3、瞭解性別(認 識多元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內涵,並透過認識與思考,學習尊重多元性別族群);4、暴力與安全保障(如性別暴力、隱私、信息);5、健康與生活技能(如安全性行為、做決定、媒體素養);6、人體與發育(如生殖、青春期、身體界線);7、性與性行為(如性生命週期、性反應);8、          性與生殖健康(如預防非預期懷孕、防治愛滋病及其他性病)等八 大內涵,旨在人權的基礎上,依法保障每位學生擁有安全、免於性暴力(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不歧視的性自主決定權,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及性行為(如性侵害、猥褻行為等)。
  3. 連結校內外相關性別平等、人權、輔導諮商及衛生單位等,共同推動「全面性教育」相關宣導活動,包含法律層面的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親密或情感關係之自主權,以及性健康及生殖健康(如生育、避孕)之自主權利;以培養學生對親密關係具備尊重、平等且負責任之能力,提升學生對性健康及性自主權的正確認知,建立安全、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
  • 一般規定:

各校應於友善校園週期間,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等資訊,另外,重要宣導事項包括「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霸凌防制」、「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實施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及性別平等教育,以正向推動相關防制作為。

宣導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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