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相關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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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7 日 |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
| 公告等級 | 公告 |
| 點閱次數 | 54 |
| 公告內容 |
有關「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請至國立中央大學本甄試網站下載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 應屆畢業考生依規定一律團體報名,切勿在報名完成前自行於「考生專區-個人報名」處填寫報名資料! 1.重要時程 (1)甄試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home。 (2)簡章發售:114年11月06日(四)起至114年12月09日(二)止(自由購買,簡章電子檔可至中央大學身障升大學網站下載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admissionInfo/paperDownload相關Q&A同步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布,敬請參閱)。 (3)網路報名:114年11月25日(二)上午9時起至114年12月08日(一)晚間11時59分止【團體報名:114年11月25日(二)起至12月08日(一);個人報名:114年12月02日(二)起至12日08(一)日止】。 (4)學科考試日期:115年3月20日(五)至115年3月22日(日)。 (5)術科考試日期:115年3月23日(一)。 (6)寄發成績單:115年4月24日(五)。 (7)網路選填志願日期:115年5月28日(四)上午9時起至114年6月 3日(三)下午5時止。 (8)統一分發結果公告:115年6月11日(四)上午10:00。 (9)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115年6月24日(三)郵戳為憑,向獲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2.115學年度重要變革 (1)依「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規定」原定報考資格略以,持有鑑定證明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修正刪除「中等教育階段」,爰持有「中等教育階段」之鑑定證明者,將不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之報考資格。 (2)本學年度起,升大學身障特考新增「簡訊通知成績服務」,考生可於報名時勾選此服務,本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成績簡訊,若設定拒收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詳情請參閱簡章 。 (3)其他有關考場違規處理異動,請詳閱簡章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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