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1130605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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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27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
公告等級 | 公告 |
點閱次數 | 172 |
公告內容 |
北市獎補助金資優生申請資格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前5名或相當前5名之獎項。 (2)獨立研究成果優異經刊載於具審查機制之刊物。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3名或相當前3名之獎項。
北市獎補助金身障生申請資格
(1)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需檢附教師推薦表)。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獲前5名或相當前5名之獎項。
本校符合申請資格者,除成績達標外,需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並以家境困難優先,經教學研究會推薦、提特推會審查通過後,薦送教育局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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