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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3
公告內容

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學金:

依據實施計畫第10條第4項規定,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依以下順序排序: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

(1)國中:每校至多2名。
(2)高中職:每校至多3名

  • 114學年度第1學期請於114年09月17日(三)前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5年3月11日前(三)前

符合資格的原住民生請填妥申請表件(如附件)並於各學期的期限內交到教務處註冊組。

備註:若申請此獎學金則無法申請台北市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請申請人特別注意。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 個人賽:須檢附114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15日期間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影本。
  2. 團體賽(含語文、科學、創意、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須檢附114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15日期間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之證件影本。
  3. 主辦單位須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發放之獎狀,其他如教育部體育署、地方政府、協會/總會等均不符合申請條件。
  4. 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且不得重複申請;如同時提出申請,將取消資格。
  5. 符合資格之原住民生,請於申請期限 115年4月17日(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