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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請各校及幼兒園每學期不定期對親師生進行「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宣導,以維護兒少安全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4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9854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4年9月5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989D號函辦理。
二、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至少2小時,前述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另各級學校、幼兒園應對教職員工及教保相關人員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及宣導:
(一)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二)剝削犯罪之認識。
(三)遭受性剝削之處境。
(四)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
(五)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
三、次依衛生福利部114年9月5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989D號函頒114年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計畫,請各機關學校及幼兒園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議題為宣導重點,除加強網路風險、新興犯罪手法、相關刑事罰責宣導,以強化大眾認知與自我保護意識,並應著重避免共犯行為、建立兒童少年不得作為性的客體之價值觀;另為提升第一線網絡人員認識相關法規修正,提升專業知能以落實執法,建議加強辦理相關專業人員教育訓練。
四、另有關各校針對親師生每學期宣導場次,行政院於「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辦理兒少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3場次(含以上)」之規定;另教育部國教署依據衛福部上開114年度教育宣導計畫,每學期並調查各校辦理執行辦理情形。
五、考量幼兒尚處於性別認同階段,爰請教保服務人員於教保活動課程設計,以教導幼兒建立正確防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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