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中113學年度 第二十七屆文藝獎實施辦法
- 主 旨:為激發學生的創作潛力與表達力,本活動以培養同學熱愛寫作的習慣為目標,並藉此提升校園文藝創作風氣,鼓勵學生以文字探索內心、描繪生活與想像未來。同時,透過比賽挖掘更多具潛力的文學創作人才,營造一個多元、活潑且充滿文學氣息的校園文化,讓文字成為連結師生情感與校園價值的橋樑。
- 承辦單位:大直高中 訓育組
- 活動對象:本校國、高中部全體學生
- 活動日期:截稿延期至114年3月03日(一)中午12時截止收件。為鼓勵同學投稿,建議高、國中國文老師能將文學類創作列入寒假作業中,並推薦優秀作品參賽。
預計將於114年5月23日辦理文藝獎評審會議,邀請專業評審蒞臨本校講評。
類別 |
作品規格 |
文學類作品 |
高中部 |
新詩:五十行以內 |
散文:三千字以內 |
小說:三千字以上 |
文學類稿件內容須為原創,請以電腦打字,一律以A4直式橫書,以標楷體字體撰寫,作品標題16級字,內文12級字,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為2.5公分。 |
國中部 |
l 新詩─圖文詩
內容須原創,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過。主題不限,詩作字數以三十行為限。圖像可以手繪、攝影照片或數位繪圖的方式呈現,風格不限,須與詩作內容有明確呼應。
版面以A4大小的版面為限,可直式或橫式排版。詩與圖的比例自行安排,但須清晰且平衡,建議使用手工設計或電腦軟體排版,作品提交為 PDF 或實體紙本。 (作品勿出現個人資訊)
l 散文─小品文,以校園人物記事為主
主題聚焦於大直校園內讓你印象深刻的人物或事件,例如:老師的教導、同學間的友誼、校園小人物的默默付出等。內容需真實感人或具有啟發性,並展現對校園生活的觀察與思考。文中至少需要描述一位具代表性的人物,不得淪為人身攻擊。
文長至多三千字為限。請以電腦打字,格式為A4 直式橫書,字體標楷體,作品標題16級字,內文12級字,單行間距,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為2.5公分。
l 小說
內容不限,請以電腦打字,一律以A4直式橫書,以標楷體字體撰寫,作品標題16級字,內文12級字,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為2.5公分。字數三千字以上。 |
藝術類作品 |
漫畫創作: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
黑白、彩色不拘,可手繪亦可電繪,分格請「由右上到左下」排序。
【手繪】每頁大小不超過八開圖畫紙(約25公分x35公分)
【電繪】檔案格式:PNG、JPEG;尺寸:設定為300dpi以上,600dpi以內。 |
- 交件方式:作品請附註班級、座號、真實姓名、參加類別、作品名稱。
並寄至下列電子信箱:dcsh132-2@dcsh.tp.edu.tw 請註明文藝獎投稿。
*電子檔案主旨:文藝獎投稿-○ ○類○ ○-班級座號姓名
範例:文藝獎投稿-文學類小說-80XXX△△△
- 評審方式:文藝獎作品邀請校內國、高中國文老師、美術老師、學務處行政人員等擔任初審,再由學務處邀請校外評審擔任複審。得獎名單暫定於114年6月公佈。
- 獎勵方式:國、高中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
類別 |
第一名(一名) |
第二名(一名) |
第三名(一名) |
佳作(兩名) |
國、高中部分開評選 |
新詩(50行為限) |
800 |
600 |
400 |
300 |
散文(3000字以內) |
1200 |
1000 |
800 |
500 |
小說(3000字以上) |
2000 |
1500 |
1000 |
700 |
漫畫(彩色、黑白) |
1000 |
800 |
600 |
400 |
※若作品經多數評審認為未達水準則名次從缺,每組佳作最多二名 |
- 注意事項:
- 同類作品以兩篇為限,重複得獎者,以最高獎項為準,他篇視同棄權。
- 作品需為學生本人獨自創作,在參賽同時,即同意本活動之規定,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錄取作品如查出有抄襲或請人代筆之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還獎金獎狀。
-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刊登於校網或學校刊物,將不再另發稿費。
- 使用歧視、挑釁、謾罵、不雅字詞,或人身攻擊等文字言論,將不予採用。
- 針對入圍稿件,訓育組保有刪修與編輯的權利。
- 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