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相關規定及防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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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810 |
公告內容 |
有關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相關規定及防疫措施 一、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112學測)訂於112年1 月13日(五)至1月15日(日)舉行,為維護考生權益,有 關確診(輕症/無症狀)考生應試相關規劃,比照112英聽 於20縣市設置居護考(分)區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 快篩陽性個案考生應試,並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112學測試 務專區設置「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 二、敬請協助提醒或督促所屬考生下列事項: (一)112學測「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開放時間為 112.01.08(日)9:00至112.01.15(日)15:40 (二)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 陽性」者,務必自112年1月8日(日)上午9點起至應試 當日零時前,依填報注意事項,於填報系統進行自主填 報作業。 (三)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為「確診(輕症/無症 狀)」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應至原編配 之一般考(分)區應試;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 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另行安排適當試場 應試。 (四)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會大 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 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五)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前往應試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1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 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不可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 前往試場。 1、 建議考生優先選擇由同住親友以汽、機車接送前往考 場,以免屆時恐有防疫計程車無法準時抵達致影響應 考權益之風險。 2、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 (1) 112.01.12(四)17:00前於填報系統之交通方式點選 「防疫計程車」者,本會大考中心將統一提供名單 予各縣市政府,以利事先調派車輛。
附件一: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確診(輕症/無症狀) 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 附件二:112學測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附件三:112學測因應防疫措施新聞稿 附件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 附件五:112學測給考生的防疫措施叮嚀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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