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內政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 項」部分規定,業經該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1967號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查詢,請學校以多元方式(例如: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加強宣導,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