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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入班鑑定須參加初選名單及試場分配表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62
公告內容

一、依准考證號碼順序公佈。

二、”須參加初選”及”免參加初選逕入複選”名單,詳如附件。

三、評量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08:20~08:30  預備(10分鐘)

08:30~08:45  測驗說明(15分鐘)

08:45~10:05  數學性向測驗(80分鐘)

10:05~10:25  休息

10:25~10:35  預備(10分鐘)

10:35~10:50  測驗說明(15分鐘)

10:50~12:00  自然性向測驗(70分鐘)

四、考試地點:

本校2樓/3樓K書中心  (從一樓中央川堂右轉到底,依引導人員指示進入試場報到),試場分配表詳見附件

五、注意事項:

(一) 考試時間8:20開始預備,為俾利報到順利進行,建議提前20分鐘抵達考場。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不得入場,測驗施測時學生不得提早離場,違者依附件7臺北市114學年度高中資優入班鑑定評量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辦理。

(二)為維健康,評量過程中建議配戴口罩,並請配合監試人員查驗身份時,暫時取下口罩查驗後戴回。

(三) 請攜帶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核對身份) 、2B鉛筆、橡皮擦等文具應試,文具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四) 坐定後,應先核對桌角貼條姓名與評量證號碼,並將評量證及身份證放置靠走道側桌面。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置於書包內,放置指示位置。

(五) 評量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  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前洽試務中心老師辦理。

(六) 試場禁止飲食;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七) 考試時間到監試人員宣布時間到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八) 其他規定請見鑑定安置計畫試場規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