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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甄選須參加初選名單及試場分配表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公告等級 公告
點閱次數 2,497
公告內容

一、依准考證號碼順序公佈。

二、”須參加初選”及”免參加初選逕入複選”本校113學年度高中數理資優班入班鑑定初選性向測驗名單,詳如附件。

三、評量時間:113717(星期三)

0820~0830  預備(10分鐘)

0830~0845  測驗說明(15分鐘)

0845~1005  數學性向測驗(80分鐘)

1005~1025  休息

1025~1035  預備(10分鐘)

1035~10:5測驗說明(15分鐘)

10:50~12:0自然性向測驗(70分鐘)

四、考試地點:

一般試場–本校2樓/3樓K書中心  (從一樓中央川堂右轉到底,依引導人員指示進入試場報到),試場分配表詳見附件

五、注意事項:

(一)試場禁止飲食。

(二)考試時間8:20開始預備,為俾利報到順利進行,建議提前20分鐘抵達考場

()一般試場考生為維健康,評量過程中建議配戴口罩,於配合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取下口罩查驗後戴回。

()有發燒、呼吸道疾病等情形之確診考生,安排於備用試場(一)應試;請務必提前告知,並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五)請攜帶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核對身分) 、2B鉛筆、橡皮擦等文具應試測驗施測時學生不得提早離場。

*試場規則(依附件7 臺北市113學年度高中資優入班鑑定評量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一、進出試場規則:
初選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不得提早離場。
二、考試攜帶物品:
(一) 考試時考生須攜帶評量證(置於試場座位上)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評量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  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考生服務台申請補發。
(二) 請自行攜帶2B鉛筆、橡皮擦,文具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三) 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方,不  得隨身攜帶。
三、場內應辦事項:
(一) 進場時應先將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放置桌面。
(二) 坐定後,應先核對姓名與評量證號碼。
四、場內禁止事項:
(一)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二) 考試結束鐘(鈴)響起,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五、其他
(一) 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二) 未盡事宜者,交由本校資優班學生鑑定工作小組討論,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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