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113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簡章」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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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07 日 | ||||||||||||||||||||
發佈單位 | 體育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服務學習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397 | ||||||||||||||||||||
公告內容 |
說明: 壹、為甄選優秀運動人才擔任專任運動教練,協助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運動團隊之訓練或比賽指導,以建立本市優秀運動選手之培育制度,為本市爭取佳績。 貳、 報名資格:每人限報名1項運動種類,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 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取得本簡章甄選運動教練種類之初級(含)專任運動教練證以上者。 三、 各運動種類報名需檢附之教練證: (一) 報考棒球需檢附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有效期限內B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因應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主辦之高中棒球聯賽木棒組教練資格規範)。 (二) 報考輕艇需檢附中華民國輕艇協會有效期限內C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 (三) 報考田徑需檢附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有效期限內C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 (四) 報考桌球需檢附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有效期限內C級(含)以上運動教練證。 四、 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6條消極資格限制之人員。 叁、 報名表件 一、 簡章、報名表及附件,即日起公告於下列網站,請自行下載應用。 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doe.gov.taipei/)。 肆、 甄選運動種類與名額 總計4類運動,4名正式初級專任運動教練。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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