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14年春節期間擴大防火宣導工作執行計畫
一、依據:
(一)消防法第5條。
(二)內政部消防署114年消防節防火週宣導系列活動實施計畫。
(三)臺北市政府防災教育宣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春節期間家戶團圓,亦是用火用電高峰期,且多數公司、行號因春節假期到來,防火應變能力較為鬆懈,期透過辦理各項防火宣導活動、講習、自衛消防編組演練,火災搶救演練及消防節防火週系列活動推廣宣導等作為,將防災知識廣為周知,以提升民眾防災意識及臨災應變能力。
三、實施日期:
自 114 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