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班轉班群公告
國中依據
高中依據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 第7條 高級中等學校依課程進度,分年級實施教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二十五人至四十五人為限。但情形特殊,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高二轉班群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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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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