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費服務申請表「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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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9 月 07 日 |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123 |
| 公告內容 |
申請期間:第一學期自開學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第二學期自開學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請有意申請者於期限內備齊相關資料送特教組彙辦。 PS:有申請需求者,本學期請於9/30(三)前備齊相關資料送特教個管教師提出申請( 申請原因需詳述,且須附上訓練成效說明 )、彙整後繳交特教組彙辦,依「臺北市無法自行上下學之身心障礙學生審查原則」進行校內初審。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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