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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26
公告內容

第一條:目的
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為襄助培育國家人才,
長期資助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青少年協助順利學習並安定生活,特訂定本辦
法。

第二條:獎助名額
名額:每學期10名/每一學校。

第三條:獎助金額:
高中(職):每人每學期獎助金額:新台幣陸仟元整。

第四條:申請資格
一、經本會邀請之台北市各公私立大專、高中(職)等院校所推薦之品學兼優且
家境清寒之學生(含一年級新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七十八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或表現良好等)以上
者。不得有任何一科,成績不及格。
三、符合清寒標準或有導師推薦者。
四、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第五條:受理單位
各校指定之窗口
第六條:申請限制
享有公費補助者,不可申請。
第七條:收件時間
自收到本基金會公函通知起至115年4月10日截止。

第八條:申請資料
一、前一學期學校成績單(成績單須經該學校核章)及德行評量單。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乙份。
三、清寒證明(如無清寒證明,可以開立導師推薦函替代)。
四、本基金會申請表(請務必填寫完整;資料不全者,將撤銷資格)。(如附件一)

 

欲申請同學請於3月27日前交付申請表件與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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