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第二十八屆班聯會正副主席選舉實施計畫
一. 依據: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班級聯合會組織章程
二. 目的:
成立學校學生自治團體以提昇學生民主法治觀念、培養領導能力、涵養服務熱忱、促進師生互動、建立班級與學校之間良好的溝通管道,進而達成學生自治之教育宗旨。
三. 選舉規範:
1、 主席、副主席各一人,兩人一組搭檔競選,由高中部高一二在籍同學普選產生,任期為一學年。
2、 正副主席選舉,投票率需達30%以上。如登記參選僅一組,同意投票數需占實際投票數70%以上;若有兩組以上參選,以獲得多數票者當選。
3、 班聯會各股幹部由主席與幹部自會員中遴選,經學務處審核後聘任,任期為一學年,隨主席進退。
四. 候選人資格:
1、 限本校高中一年級學生搭檔參選主席、副主席。
2、 不分男女性別,可跨班搭檔競選。
五. 選舉人:
本校高中一、二年級在籍學生皆有投票權。
六. 活動時間:
1、 報名時間:05/01(五)上午8時-05/15(五)中午12時止
2、 抽籤時間:05/18(一)中午12時於學務處進行
(請候選人到場抽籤,並了解選舉規則,若因故不到,將請學務處師長代抽)
3、 競選時間:05/19(二)-05/21(四)
(早自習、午休、上課期間皆禁止競選活動)
4、 政見發表:請候選人錄製政見競選影片與政見書面電子檔,連同報名表繳交,學務處將印製發送各班班櫃,並公告於校網。
5、 投票日:05/22(五)早上8:00-下午16:00
投票將以線上google表單進行,為避免灌票,將以大直高中帳號登入,每個帳號投票限一次,表單不會顯示姓名,以維護匿名投票之原則。
*附註:選舉投票日當天禁止從事任何選舉相關活動以及宣傳事宜。
七. 投票所:
【線上投票】線上google表單
八. 競選活動、宣傳規則:
1、 不得有言語或其他方面攻擊其他候選人之行為。
2、 宣傳單及海報經由班聯會審核,至學務處訓育組蓋章後,始可張貼至開放定點。
3、 宣傳單及海報於選舉投票日當天下午17時前請自行清除完畢。
4、 不得有賄選、使用暴力等違反選舉規則之行為。
5、 除公佈競選活動時間,不得於其他時間進行競選活動。
6、 若有違反上列事項之情形,一經舉發,將由選務工作委員會進行調查,若經查証後屬實,將根據班級聯合會組織章程予以處分。
九. 投票規則:
1、 投票方式:
【線上投票】選舉人可於公布之投票時間內自行登入系統線上投票,將憑本校個人google帳號登入。
2、 有效票數:
每人限投票乙次,每張選票限圈選一組候選人。
十. 開票:
【線上投票】由系統統計開票,開票結果將公佈於學務處公佈欄。
十一. 本次競選活動由本校學務處訓育組輔導實施。
十二. 本辦法經學務處審核,班級聯合會通過,奉校長核准後,由班級聯合會公告並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