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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友善]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 推動友善校園週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學生事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與家長, 大直 Channel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97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推動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一、計畫內涵: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以下同)訂定宣導主題:「拒絕一級傷害,遠離依托咪酯:不依托、不嘗試、不隱瞞、要求助」。

二、計畫目的:

        友善的校園風氣,透過各級學校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性別事件(含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跟蹤騷擾事件)防治」、「理解差異,共創融合校園」、「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數位素養教育」、「拒絕短影音與社群平臺風險」、「防制校園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之宣導。

        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特性訂定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拒絕一級傷害,遠離依托咪酯:不依托、不嘗試、不隱瞞、要求助」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三、計畫時間:

    友善校園週自115年8月31日(星期一)起至9月4日(星期五)止。

 

四、學年度宣導主題:「拒絕一級傷害,遠離依托咪酯:不依托、不嘗試、不隱瞞、要求助」。

(一) 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Etomidate)」(俗稱喪屍煙彈、煙油),該物質原為醫療用的麻醉藥,常被摻入電子煙油中施用,吸食後會導致無法思考、身體不自主抽動,成癮性極高。由於網路社群普及,該類毒品極易取得,且電子煙多以新穎包裝偽裝,外觀隱蔽且施用便利,近期衍生多起施用後駕車的重大「毒駕」肇事傷亡事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二) 為遏止此類嚴重危害國人生命及公共安全之行為,政府相關部門已積極推動法規修訂及防制措施,並於115年6月27日正式將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一級毒品」,嚴懲製造、運輸及販賣等犯罪行為(最高可處死刑);同時,未來將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及展示,落實源頭管理。

(三) 教育部持續深化親師生防毒知能,強調以三不一要之具體行動防範新興毒品對校園安全造成「一級傷害」:

1.「不依托」-拒絕依賴,守護身心自主:認清依托咪酯對身心之毀滅性傷害,堅決拒絕物質濫用,不將健康與未來寄託於毒品的虛幻麻醉中。

2.「不嘗試」-提高警覺,展現零容忍態度:面對來源不明的電子煙、菸品,或社交場合的慫恿,保持清醒與懷疑,絕不因好奇嘗試第一口,勇敢拒絕。

3.「不隱瞞」-溫暖陪伴,以關懷代替隱瞞:發覺同儕行為異狀、作息異常,或自身不慎誤涉時,不掩蓋,不隱瞞,鼓勵學生以「拉朋友一把」的良善初衷,主動尋求協助,學校亦將秉持輔導先行的原則,提供輔導介入相關協助。

4.「要求助」-善用資源,尋求專業避風港:面臨藥物困擾或身心危機時,主動向家長、師長求援,亦可尋求專業醫療及各縣市毒防中心協助;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生可善用教育部「青年韶光計畫」,給予高度隱密且專業心理諮商資源之協助。

(四) 教育部推動「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修訂,將唾液快速篩檢試劑作為快篩試劑替選方案之一,以落實即早發現與輔導;防毒核心在於營造溫暖接納的環境,學校係將藥癮個案視為「需要醫療與關懷的對象」,透過親師生的友善陪伴,用關懷消弭隱瞞,共同營造無毒、健康且溫馨的友善校園。

 

五、 重要宣導事項:

(一) 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

  1. 教育部為綿密校園霸凌事件反映網絡,有效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給予民眾適切之協助與諮詢,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所設立「反霸凌專線電話」,為利民眾記憶,及時讓有需要的當事人或發現之旁觀者,能立即反映尋求協助。透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1953」將身旁的霸凌事件反映出來,由我們提供協助,共同消弭校園霸凌行為。
  2.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訂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校長及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處理。
  3. 學校對於學生應鼓勵及教導如何理性溝通、積極助人及處理人際關係,以培養其責任感及自尊尊人之處事態度;針對學生及家長提升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與意識,鼓勵學生及家長檢舉、協助並適當介入,以及早制止與化解。
  4. 學校知悉或接獲檢舉學生疑似有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查證後,教師及學校應對該學生提供適當心理諮商與輔導、採取適當管教措施、移送權責單位依法定程序予以懲處及其他適當措施,以達到預防及輔導先行之原則,積極預防校園霸凌事件發生。

(二) 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安全強化機制應從預防、應變及復原三面向著手:

  1. 預防:

(1) 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各級學校每學期必須依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我檢核表進行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包括自我防護與保護、科技防衛及警監系統、門禁管理、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變、環境管理與設施、其他等八項應有當責作為)。

(2) 進行校園安全演練:學校每學期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人為或天然災害演練,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處置。

(3) 運用科技防衛-智慧安全校園:現為資訊科技時代,已有部分學校運用資訊科技技術建置相關校安設備,建議各校應朝向此方向發展,以提升校安管理效能。

(4) 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警、消、衛、社、民) :學校平日即應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平日積極聯繫,至災害發生時才能有效整合校內外資源協處。

(5) 設立專責發言人:學校設立專責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1. 應變:

(1) 校安事件分為八大類,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24小時>」、「一般校安事件<72小時>」及「緊急事件<2小時>」。

(2) 校安事件發生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並於時限內完成通報不要隱匿。

(3) 重大緊急校安事件時除聯繫校內外窗口,統合資源應變處理外,亦應同步電話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教育部校安中心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1. 復原:整合校內外資源展開復原工作。

(1) 硬體:全面檢視校園安全設施。

(2) 人員心理健康:必要時,針對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三) 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

1.學生輔導應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各級學校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加強導師制度與知能,並透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學生輔導中心、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大專校院四區輔諮中心與區內學校協力合作,使校園心理健康輔導體系更縝密。

2.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輔導,幫助學生透過課程教學及活動參與等方式,覺察自我身心狀態,並協助校內相關人員提升專業知能、增加敏感度。提升校園心理輔導支持系統,進而強化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3.校內宣導設置身心調適假,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使用身心調適假時,宜適時啟動關懷機制,運用全員輔導精神,並視其需求連結相關資源,如轉介心理諮商輔導、就學輔導、生活支持、經濟協助、資源諮詢、醫療轉介、法律扶助等各類專業服務。

4.教育部於114年2月19日頒布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五大核心概念包含:自我覺察、自我管理、社會覺察、人際關係技巧、負責任的決定,請各級學校整合相關資源,將前開概念運用課程教學、學生議題活動、工作坊等方式多元推動。

(四) 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

1.落實校園安全文化,各級學校依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訂「校園學生自傷三級預防工作計畫」,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強化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事件發生後之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並督導學校加強校園建物防墜安全檢查,減少危險因子、提高保護因子,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2.依校內危機應變機制,設立24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校安通報、自殺防治通報及身亡事件處理流程演練;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3.「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與懶人包已放置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大專校院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網址:https://reurl.cc/Vz7v8Q),請各校結合相關會議及活動適時宣導「1問(主動關懷、積極聆聽)、2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3轉介(資源轉介、持續關懷)」的守門人關懷知能。

 

(五)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1. 新興混合型態毒品逐漸在年輕族群間流行,此類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混合型態多為二種以上作用相似或相反的物質混合,對身體的危害不確定,確有相當高的致死率。近期警方查獲「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偽裝混入電子煙油之涉毒案件驟增,學校應提醒學生提高警覺,識讀通訊軟體或社群平臺可能隱含的販毒訊息,勿接觸電子煙或來路不明的藥品,同時不可接受他人請託代拿、代送物品,持有、販賣、轉讓、提供或代為攜帶毒品,均涉及刑事責任。
  2. 為加強校園師生對防制毒品知能,請各級學校持續運用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並從生活技能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方面切入。另請提醒學生不可輕易食用及持有偽裝成糖果零食、咖啡包的新興毒品,並留意電子煙可能添加違法毒品及管制藥品之情況(宣導教材已掛載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3. 反毒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改造,需要大家共同參與,讓我們共同攜手保護學子身心健康、快樂學習,關心孩子在校內外學習、交友及生活狀況,讓孩子維持規律生活作息,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六) 校園性別事件(含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跟蹤騷擾事件)防治:

  1. 校園性別事件預防及處理

(1)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2條規定,學校之教職員工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即應通知學校通報權責人員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且任何人不得另設調查機制(不得過度詢問案情)。並應將該通報事件通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調查處理,行為人身分為教師之案件,應請另通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停聘事宜。

(2) 請性平會依據性平法施行細則13條規定,加強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之教育及宣導;性平會規劃之年度工作計畫併請列入人事單位依據性平法第16條規定於教職員工職前訓練、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之研習計畫,以提升教職員工生之性別平等意識及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知能。

(3) 另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規定,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該法條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請加強落實情感教育與情感衝突處理相關之宣導與個案諮商,學生遇有情感困擾或人身安全的問題,得及時透過向學校輔導室/諮商中心求助,由學校啟動輔導協助機制及連結安全規劃,以保護學生之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

(4) 學校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人員(上開人員包含社團指導人員、固定或定期《簽約》執行學校事務人員、固定或定期運用於學校教學及學校事務之志願服務人員等)前,應請依性平法第30條規定,將該等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人員名單於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有無不適任紀錄之查詢。

  1. 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1) 教育部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列入校安通報,倘發生相關事件,學校應依性平法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並依法辦理調查及教育宣導。另請持續運用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之宣導資源(https://reurl.cc/MXEDKK),並落實「五不四要」原則:「五不」為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四要」為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

(2) 另因深偽(Deepfake)技術快速發展,衍生之犯罪與倫理爭議日益增加,請各校加強相關教育宣導,提升學生媒體識讀能力,認識深偽技術之運作、應用及潛在風險,透過案例討論培養科技倫理、法治觀念及辨識能力,避免成為受害者或加害者。

(3) 此外,「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亦為近來校園常見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例如,於網路針對他人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外貌、穿著或遭受性騷擾、性暴力等情事,發表貶抑、嘲諷、羞辱、歧視或檢討被害人之言論,均可能造成當事人嚴重之身心傷害。請各校持續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及網路倫理宣導,引導學生審慎發言、理性互動,並了解網路言論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對他人造成之影響。

  1. 請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

(1) 請善用教育部113年12月函頒「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及115年3月30修訂之「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整合校內各處室,以及性平會之資源,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

(2) 跟蹤騷擾防制法「校園跟蹤騷擾事件」及性平法「校園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如下(教育部111年5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42353號函):

  1. 事件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符合性平法第3條第3款規定,屬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應依法完成通報;續經依性平法申請調查或檢舉者,即由學校性平會依法調查處理、提供受教權等保護,並依法處置及提供輔導協助。另有跟蹤騷擾情形者,學校得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續由警察機關受理及調查。
  2. 事件未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未符合性平法第3條第3款規定,或被害人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規定之特定人有關之人,仍應辦理相關通報;並請警察機關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理及調查,由學校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 執行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輔導諮商支持。

(七) 理解差異,共創融合校園:

  1. 學校應向全體教職員工生持續推廣「融合教育」與「通用設計」的理念。我們需要共同理解:身心障礙者從非校園中的「特殊群體」,而是我們校園共同體中不可或缺的當然成員。他們與所有人一樣,擁有在校園中平等參與、學習、工作及生活的權利。
  2. 在日常校園生活中,許多身心障礙學生仍面臨參與受限、資訊落差或隱性排除的困境——可能是無法到達的活動場地、難以閱讀的教材、或是未被充分體貼的活動流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提醒我們:這些限制往往並非源自學生的個人障礙,而是源於環境與制度中,那些尚未被我們察覺並消除的阻礙。
  3. 因此,當我們規劃與辦理各項教學課程、社團活動及校園措施時,學校不應只是被動地「依法配合」,而應主動跨出一步,建立溫暖的對話管道。請主動諮詢、傾聽身心障礙學生的真實經驗與需求,並將他們的聲音融入決策與設計的源頭。在日常細節中,依其個別特質即時且彈性地提供「合理調整」,是我們實踐教育平權最關鍵的行動。
  4. 當校園願意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彈性、多一分主動協助,我們不僅能確保身心障礙學生的平等參與,更能建立起一個尊重多元、互助共融的校園文化。這不只是為了少數人,更是為了讓我們每一位校園成員,都能在最友善、溫暖且無障礙的環境中,安心地學習、工作與成長。
  5. 教育部出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教育人員宣導手冊」,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ov.tw/me1。

(八) 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數位素養教育,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1. 請各校賡續強化各級學校親師生與行政人員認識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管道並建立參與及溝通審議之機制,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融入課程及發展教材,營造落實人權保障、重視公民責任、相互尊重與包容之友善教育環境。
  2. 請各校持續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學生基本法律知識及新興議題推動及宣導,落實中小學學生自治活動,如班會、自治市長等,強化民主法治觀念素養,並結合社會及民間相關資源,協助學校推動法治教育。
  3. 請各校持續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理念及地方/學校特色需求,融入品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透過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方式,積極結合學術單位、家長團體、民間團體及媒體網路等資源,以提升品德教育實施的深度與廣度,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專業謀生能力及多元軟實力,進而深耕臺灣品德文化。
  4. 請各校將數位素養教育融入相關課程或於親師生活動中多方運用,教導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要遵守網路禮儀、辨識短影音內容、留意個人資料保護、遠離網路沉迷及注意自己的隱私安全,提醒學生以合理、負責及正向的方式使用網路,以培育具有數位素養與健康上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宣導資料已掛載於教育部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
  5. 請各校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持續透過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五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九) 拒絕短影音與社群平臺風險:

  1. 學生在短影音與社群平臺使用過程中,面臨同儕比較壓力、注意力被快速切割、假資訊與詐騙擴散,以及網路霸凌、性影像外流等風險,這些問題已非個案,而是學生日常普遍可能遭遇之現象,亟需重視並積極因應。
  2. 國際社會已高度關注短影音及社群平臺對兒少身心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許多國家已陸續實施及規劃完全禁止兒少使用短影音平臺(含社群平臺),並訂有罰款、年齡及身分認證等具體保護級應對措施,以澳洲為例,禁止16歲以下兒少使用,平臺違規最高可罰新臺幣(以下同)10億元,愛爾蘭因Tik Tok未充分保障兒少使用者,裁罰126.53億元;其他國家則透過年齡限制或家長同意機制,保障兒少在網路上的安全。
  3. 在國內部分,數位發展部已警示抖音、小紅書、微信、微博、百度雲盤等APP具資安風險,且Tik Tok會有不利兒少身心發展之內容。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1條規定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46-1條規定,針對具高度資安風險或有害兒少身心內容的高風險APP,校園內網路防護措施包含:公務設備禁止下載安裝使用、中小學臺灣學術網路(TANet)不提供連線服務,並新增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iTaiwan無線熱點不提供連線服務。
  4. 請學校於相關學習活動,提醒學生避免使用高風險APP,並適時標註警語、避免特寫畫面,減少長時間使用,同時,請強化教材選擇之適切性,並鼓勵運用教育部「聰明用網路,青春不迷路」教學資源:「聰明用網路,青春不迷路」專區(https://reurl.cc/rKjpxy),該專區已彙整新聞文章、懶人包、學習手冊、短片廣播、教材教案、研習資源與講師資料庫等,供學校推動宣導及教學運用。
  5. 請持續向學生及家長宣導四大支持措施:

(1) 衛生福利部提供支持服務資源:請善用「網路成癮專區」、「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臺,建立正確觀念與自我覺察;設有1925安心專線、性影像處理中心、謝謝你跟我說─文字協談服務,提供危機介入與數位支持;透過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提供專業資源支持網絡。

(2) 持續強化媒體素養教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將「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列入核心素養,社會、科技等相關領域課綱及教科用書,亦納入「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相關學習內容。教師可依據教科書內容,教授資訊科技之合理使用原則、個人資料之保護以及資訊科技對人與社會的影響與衝擊等議題,請學校持續透過課程與教學推動,培養學生數位素養、網路禮儀、上網安全等議題知能,進而分析思辨科技、資訊及媒體訊息之能力。

(3) 推動戶外教育及社團活動:請學校持續推動跨校及社區合作,擴大社團與戶外教育量能,協助學生增加實體互動與與社交參與機會,作為轉移網路使用及促進身心健康之重要支持措施。

(4) 推廣家長守護數位工具包:教育部已推出免費數位工具包(https://reurl.cc/qKlddg),結合三大電信業者、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及數位機會中心,協助家長設定APP使用時間管理及過濾不當內容等重要功能,提升家庭數位教養與陪伴支持。

(十) 防制校園詐騙:

  1. 目前詐騙手法多變,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為避免更多學生遭受詐騙,請各校於持續運用相關集會、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落實辦理反詐騙宣導,並運用各級學校寒、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強化宣導作為,提高學生警覺能力,並邀集家長參與了解,才能避免更多學生受害。
  2. 各級學校發現學生疑似遭受詐騙事件時,即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個案通報作為,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指導學校應變處置、積極協助受害學生。
  3. 另學生擔任車手涉詐欺案件數攀升,尤以12至23歲涉案最多,務請加強運用多元化宣導管道,提醒學生勿輕易提供個人帳戶資料及謹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並避免協助他人領取金錢,以防遭不法分子詐騙及利用(懶人包連結:https://reurl.cc/dpYEn6)。

(1) 車手為通俗用語,常指「中間人」,在詐欺行為中指詐騙集團組織中最低端,實際出面執行收取帳戶、提領贓款行為,使詐騙集團組織謀取不法所得的人;車手分工鍊大致包含:提款車手(負責提領贓款)、取簿車手(收取人頭帳戶金融卡、存摺)、面交車手(當面收取被害人財物)、監控車手(監看詐騙取款過程)。

(2) 詐騙車手的法律責任及後果:

① 充當車手將觸犯加重詐欺罪(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洗錢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組織犯罪(參與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還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② 12歲以上未滿18歲充當車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會被少年法院處保護處分;家長(法定代理人)雖然不會有刑責,但車手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會被少年法院命接受親職教育輔導。

  1. 請積極運用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https://reurl.cc/Eb8Nna)之宣導素材與資源,落實宣導「遭詐」與「涉詐」(含擔任詐騙車手)可能造成的財物損失、個資外洩及法律責任等嚴重後果,以提升學生識詐、防詐能力。
  2. 請各校鼓勵家長及學校師生透過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或上網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http://165.npa.gov.tw/#/),及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防騙宣導LINE好友等相關資訊管道,獲取反詐騙諮詢服務。另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學生涉入詐騙案件時可即時獲得警方協助。

(十一) 交通安全宣導:

  1. 學生對於道路駕駛危險感知不足,學校除利用情境式交通安全教育外,同時帶領學生認識校園周遭之高風險路段及路口;學生於事故後的自保能力可能較不足,導致事故受傷風險程度增加,另學生可能因各種原因必須騎車外出,可針對重點族群(大一生、初領駕照學生、打工學生、僑外生)加強宣導。
  2. 教育部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製作上路就4要5不、微型電動二輪車規定比一比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注意事項等三張圖卡,業於112 年 10 月 13 日於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 交通安全專區公告,學校可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3. 為降低學生騎乘機車或自行車交通事故,培養交通規則認知與遵守行為、正確駕駛習慣、責任駕駛觀念、實際道路安全駕駛認知及應變能力,配合交通部公路局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含機車駕訓補助)」等政策,鼓勵學生踴躍參與,俾強化學生安駕觀念,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4. 運用機車課程模組宣導時,請分別就「機車知識」、「騎乘安全」及「日常檢查」等項,教育學生於擔任騎士之角色時,對機車各項功能的認知及若保養不當可能會造成的危險因子。
  5. 學校定期檢視校園內交通標線、號誌、減速設施、路面平整及人孔蓋檢查與改進,以減少學生摔車事故。
  6. 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申請「永續提升行人安全計畫」,改善校園周邊及對外聯通道路環境,增設交通號誌、監視器及道路相關設施改善等。

(十二) 尊重多元文化理念:

  1. 臺灣原住民區分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16族。
  2. 原住民族各族有其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呈現多樣化且各具有其獨特性,藉由各類描寫藝術、音樂、舞蹈、歌謠、傳說、身體裝飾、織繡與木雕等藝術表現,傳遞其族群生活經驗、泛靈信仰與宇宙觀,呈現多元文化特色,使人感受其獨有的生活智慧與背後蘊藏的文化精神。
  3. 為正確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理念,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價值,國人應尊重與瞭解各族群多元歷史與文化,進而欣賞各族文化的豐富與美麗,以建立一個更為開放

與多元之環境。

  1. 依據108年修正之「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的對象,從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所有國民。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時,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提供學校教職員生多元文化與原住民族教育基本知能及專業成長。(相關宣導資源可參考教育部原力網-資訊與分享)
  2. 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的語言,也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但目前面臨急劇流失、亟待復振的困境,因此延續與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至為重要,且刻不容緩,爰請各校協助宣導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制度係為加強族語之傳承,故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以保障其教育權,提升原住民族教育水準,達到文化保存的目標。(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擬「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的升學制度」之說明,可於教育部網站之「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綜合規劃司-資料下載」參閱)

(十三) 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

  1. 依據當前國際法律框架(含《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及其發展趨勢,各級學校應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發布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推動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CSE)。
  2. 上開「全面性教育」之核心概念,包含1、關係(如家庭、友誼、親密關係);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如性價值觀、人權、文化與社會);3、瞭解性別(認識多元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內涵,並透過認識與思考,學習尊重多元性別族群);4、暴力與安全保障(如性別暴力、隱私、信息);5、健康與生活福祉(如安全性行為、做決定、媒體素養);6、人體與發育(如生殖、青春期、身體界線);7、性與性行為(如性生命週期、性反應);8、性與生殖健康(如預防非預期懷孕、防治愛滋病及其他性病)等八大內涵,旨在人權的基礎上,依法保障每位學生擁有安全、免於性暴力(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不歧視的性自主決定權,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及性行為(如性侵害、猥褻行為等),請各級學校踴躍開設涵蓋「全面性教育」八大核心概念之課程,並鼓勵學生踴躍修習,以培養渠等具備全面性教育之知識,保護自己與他人之健康。
  3. 請各級學校連結校內外相關性別平等、人權、教務、輔導諮商及衛生單位等,共同推動「全面性教育」相關宣導活動及發展課程或教材,包含法律層面的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親密或情感關係之自主權,以及性健康及生殖健康(如生育、避孕)之自主權利,以培養學生對親密關係具備尊重、平等且負責任之能力,提升學生對性健康及性自主權的正確認知,建立安全、尊重的友善校園環境。
  4. 請各校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導,可透過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置之「性傳染病匿名諮詢服務」及「24歲(含)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梅毒快速篩檢服務」專區介紹之網址、電話、電子郵件、Line@等多元管道,以匿名方式向各醫院諮詢,符合資格者憑相關證明文件可免費接受梅毒快速篩檢。如果出現疑似症狀或懷疑自己感染性傳染病,請立即至泌尿科、皮膚科、婦產科或家醫科等科別就醫,以及早篩檢與治療;亦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健康友善門診一覽表」,尋求相關衛教諮詢與醫療服務。如有相關疑問也可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5. 為了提供大家更安心、具隱私的醫療環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了「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名單,目前共有54家醫療院所(https://gov.tw/34t),秉持親善、尊重的態度,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全方位照護與諮詢。其中一般健康諮詢為10歲至19歲;若涉及生育保健相關議題,服務對象可延伸至24歲以下之女性及其伴侶或相關人員,請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導安心利用此項專業資源。

六、 一般規定:

(一) 請教育部國教署簡任視察及各縣(市)聯絡處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分別抽查訪視轄區內3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並優先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之活動場次為訪視學校。

(二)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督導轄屬學校落實辦理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駐區督學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抽樣訪視轄區內3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 (三) 為落實本計畫宣導主題:「拒絕一級傷害,遠離依托咪酯:不依托、不嘗試、不隱瞞、要求助」,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主題宣導活動內容,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全民共同推動友善校園之宣導成效。

(四) 各校應於友善校園週期間,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拒絕一級傷害,遠離依托咪酯:不依托、不嘗試、不隱瞞、要求助」等資訊,另外,重要宣導事項包括加強實施「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性別事件(含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跟蹤騷擾事件)防治」、「理解差異,共創融合校園」、「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數位素養教育」、「拒絕短影音與社群平臺風險」、「防制校園詐騙」、「交通安全宣導」、「尊重多元文化理念」及「加強推動全面性教育」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以正向推動相關防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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